看白癜风的医院哪家好 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4%B8%AD%E7%A7%91%E7%99%BD%E7%99%9C%E9%A3%8E%E5%8C%BB%E9%99%A2/9728824 最近,一年一度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接近尾声, ander们有没有拿到奖学金呢? 对自己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满意么? 奖学金的设立除了奖励同学们的优异成绩之外 更重要的是鼓励更多的同学们努力学习! 然而很多小鲜肉们还不清楚关于奖学金的那些事! 你们以为学校只有奖学金么? 看来, 是时候来波目标激励自己啦!! 编者按:以下所列奖项来源于校园网往年相关文件,仅供参考,具体评选办法及标准以当年学校通知文件为准。 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本学年在班级或年级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第一名、绩点排名前3%且获得特等或一等专业等级奖学金。 经费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获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额由安徽省教育厅按照我校在校学生数分配确定。 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评审时间 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9-10月,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11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申请与评审程序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安排全校国家奖学金评比工作,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每年在评比通知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各学院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提出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建议名单进行复审,并将结果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报至省教育厅。 发放、管理与监督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 ?学校在收到国家奖学金资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奖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奖励金额及比例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名额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指标由教育厅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申请条件 ?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特别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或年级排名前15%且获得专业等级奖学金。 评选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每年在评审文件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学院负责具体的组织评审,提出本学院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无误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省教育厅。 评选时间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9-10月,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11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在收到资金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的检查和监督。 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资助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 申请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资助经费及资助比例 ?我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全额下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安徽省教育厅原则上按照我校在校学生数的20%比例确定。 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于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具体标准将结合当年情况在每生每年-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经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认定为特别困难者,可申请最高档助学金,认定为困难者,可申请相应低档次助学金。 评审时间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根据教育厅下达的评审通知确定评审时间,每年9-10月,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11月份完成评审工作。 申请与评审程序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统一安排国家助学金的评比,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每年在评审文件下发后,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安徽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审核无误并报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至省教育厅。 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学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防止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的评优及获取各种资助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专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 学生专业奖学金分为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个等级。 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身心健康,国家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所修学分不少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分数的90%,且本学年所修课程(含《学生手册》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获得专业特等、一等、二等奖学金者,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应达到分(艺术类学生除外;对口招生的学生限制在获得专业特等、一等奖学金者)。 评选程序 学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以班级(或同年级专业)为单位进行,在学生素质获综合测评的基础上,按照奖学金的评定条件、评奖比例确定获奖人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一周,经学生处审核,报学校审批。 奖励金额及比例 学生专业奖学金的等级,根据学生本年度成绩平均绩点列测评单位前30%者,按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高低排序。 特等奖学金评选比例1%,奖励金额元; 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4%,奖励金额元; 二等奖学金评选比例5%,奖励金额元; 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10%,奖励金额元;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学生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奖学金评定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参评资格。业已当选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追回所有奖金。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所得学分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国家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讲文明,有礼貌,待人热情大方; ?校、院宿舍卫生检查合格以上;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达到分; ?本学年获得专业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干部(按素质综合测评排序)。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工作,在组织校、院各项活动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成绩,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大胆负责、踏实肯干、成绩突出; ?坚持体育锻炼,国家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校、院宿舍卫生检查合格以上;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成绩良好,本学年所得学分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 ?本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列班级前1/2,本学年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5,不超过2门课程未取得学分。 (三)单项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坚持体育锻炼,国家体育达标成绩合格; ?校、院宿舍卫生检查合格以上; ?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成绩良好,本学年所得学分不少于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 ?在本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列班级前80%,本学年平均绩点不得低于2.0,不超过2门课程未取得学分。 奖项分类 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分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类单项先进个人。 单项先进个人分为: (一)学习进步先进个人; 素质综合测评中课程学习成绩绩点排名比上个学期提高8个名次以上者; (二)精神文明先进个人;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者;在重大赛事中获得精神文明队的主要人员; (三)创新实践先进个人; 在院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科研创新中获奖或受到表彰;在教学计划以外的校、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或受到表彰;在校级及以上文体比赛中表现优秀者;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评选比例和奖励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5%;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6%; ?各类单项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3%; ?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每人奖励元,各类单项先进个人获得者每人奖励元。 附则 先进个人评选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在评选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已评选上的学生,学校收回已发放的证书和奖金。 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当年度符合毕业条件的全日制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本科生及高职毕业生。 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是每年年初开始,2月份完成。省、校级“双优生”评选工作同步进行。 评选比例 省级“双优生”推荐比例是研究生4%,本科生3%,高职生2%。 校级“双优生”评选比例是研究生12%,本科生9%,高职生5%。 评选条件 省级“双优生”、校级“双优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二)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诚实守信,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三)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四)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校期间必修课无补考记录。 省级“双优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在前10%,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平均绩点在3.2以上(含3.2);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获一次校级“三好学生”称号且在不同年度内获得过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称号。 高职生应获得过校“三好学生”称号。 校级“双优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研究生英语六级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在前25%,获得过院级以上荣誉称号。 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平均绩点在3.0以上(含3.0);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或获得二次校级三等及其以上专业奖学金。 高职生应获得过校一次三等以上专业奖学金。 先进班级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 安徽农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和专科(高职)学生隶属的专业小班。 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班级无受违纪处分的学生。 (三)班委会和团支部健全,且在班集体组织建设和集体活动中发挥核心作用; 班团干部工作密切配合,团结实干,以身作则,表率作用强,能团结和带动同学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认真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班级同学的思想工作,受到同学的肯定。 (四)班级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同学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 (五)班级同学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遵守学习纪律,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同学各科平均成绩在全院突出。 (六)全班同学在参加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突出;寝室卫生保持整洁,校、院卫生宿舍检查全部合格,本学年内校级星级文明宿舍不少于2个。 (七)全班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均达到及格以上(含及格)等级。 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颁发“先进班级”奖状、荣誉证书。 (二)学校对获奖班级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每个先进班级奖励元作为班级活动经费。 (三)校级先进班级作为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学校每年会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毕业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条件 平均学分绩点达到或超过3.5,英语四级成绩达分或者以上 评选程序及条件 具体请参照教务处相关通知文件要求 外语学习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评选条件(年6月评选标准) 外语学习优秀个人 年度非外语(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年度非外语(英语、日语、法语)专业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分以上(含分)、年度英语专业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年度英语专业参加英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80分以上(含80分)、年度日语专业参加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88分以上(含88分)、年度法语专业参加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年度法语专业参加法语专业八级考试成绩达75分以上(含75分) 外语学习先进集体 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大学英语四级累计通过率排名前6名的学院 除此之外,部分企业还在我校针对相关专业的本科生以及研究生设立了奖助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如“国元证券奖助学金”、“大北农励志助学金”等等,用于资助成绩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和研究生,鼓励大家努力学习,积极进取。相关信息同学们可以在学院分管资助工作老师处咨询,也可咨询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这么多奖项总有一个适合你! 还不快给自己定下一个小目标?! 赶紧拿起书本好好学习吧! 信息来源 校园网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anhuishengzx.com/ahlt/105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