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年第6号)的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局仅受理已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涉税事项(公告注明的6项涉税事项)。 经研究决定,定于年12月8日至年12月16日期间集中采集已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已短信通知各位纳税人,未收到短信的可以和您所在的管理分局联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地点 泾县国家税务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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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年第6号)的要求,自年1月1日起,我局仅受理已采集办税人员身份信息的涉税事项(公告注明的6项涉税事项)。 经研究决定,定于年12月8日至年12月16日期间集中采集已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已短信通知各位纳税人,未收到短信的可以和您所在的管理分局联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集地点 泾县国家税务局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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