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号)、《关于做好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由在职研究生招生学院的院长、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和监察处处长组成。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领导复试、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二、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考试、综合测试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时间为分钟,满分分。考试科目为我校年工程硕士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均由各有关招生学院组织,满分为分,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每个复试小组由3~5名本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办事公正的教师担任;每位复试小组成员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最后取其平均分作为该生复试的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考察考生的职业背景、成长过程、研究能力、工作状况、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专业基本知识、专业基本技能、逻辑思维及表达能力、从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潜在素质和能力、平时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本人总结、单位证明)等。 三、时间安排 (一)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年1月15日下午14:30~17:30;1月16上午8:00~11:00。 报到地点: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办(校本部行政办公大楼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到招生学院报到,学院对照考生证件,进行资格再审。 2、考生报到时须提交的材料 (1)考生登录学位网(北京白癜风医院最好是哪家北京看白癜风效果最好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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