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不可否认,在基层还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灯下黑”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反腐败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同时,在一些公众心中也存在疑问,那就是谁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行为和遵纪守法情况实施有效监督?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目标。那么基层党组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落实中央纪委要求,消除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监督方面存在的疑问,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灯下黑”现状及其危害 现状——“灯下黑”问题的确存在。在实际工作中,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够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但也不可否认,在基层还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的“灯下黑”问题。如:年12月,中纪委通报了4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广东省梅州市纪委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吴汉林受贿案;贵州省高速公路开发总公司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唐春刚受贿案;黑龙江省纪委信访室原正科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朱明义受贿案;安徽省涡阳县纪委原副书记、城关镇党委原书记姜伟贪污受贿案。在基层中也存在不少,如:年,常宁市荫田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周晓芳,一位在纪委从事纪检工作多年的干部,在担任镇长期间,收受老板贿赂被免职,并开除党籍。 危害——“灯下黑”问题不可小视。纪检监察系统滋生腐败,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远远大于其他领域,具有明显的“放大效应”,必然对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造成极大损害,给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也很容易蜕变成为贪官的保护伞,严重影响反腐倡廉进程。如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因严重违纪行为被查处,他10余年的纪检工作经历就成为外界白癜风有治好的嘛早期白癜风能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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