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于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同时对于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

焦点

1

明确政务舆情第一责任主体

1

---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

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2

---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涉事责任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上级部门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

---涉及多个地方的政务舆情:

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是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相关地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回应。

4

---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

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回应工作,确保回应的信息准确一致,本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回应工作。

焦点

2

对重大政策误解误读需重点回应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那么,什么样的政务舆情需要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进行回应?《通知》明确了5种情况。

对政府及其部门重大政策措施存在误解误读的;

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产生较大影响的;

涉及民生领域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

涉及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

上级政府要求下级政府主动回应的政务舆情等。

此外,如发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造谣传谣行为,《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应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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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调第一时间回应舆情

《通知》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在今年4月国办印发的《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中,就已经对此有比较明确的要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3个月国办为何两次发文强调同一件事,内容有何不同?记者发现,《通知》比之前的《要点》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回应要求更加严格,《通知》在《要点》“对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基础上,增加了“最迟”两个字,即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说明这是最后的期限。

针对不同政务舆情的应急回应机制

?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 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其他政务舆情

? 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 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

?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

? 回应需包含哪些内容

? 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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