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讯日前,记者获悉,年到年上半年,合肥市民政局已经撤销登记38家社会组织。 对于这样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应该如何认定,并应该怎样进一步引导和管理?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记者专访合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洪奇。 民政部门呼吁运营好社会组织 日前,在合肥市一家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合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洪奇为该协会授牌后表示,希望协会成立后还要能维护好、运营好。 洪奇介绍,在市民政局历史上登记的市本级社会组织管理记录总共有家,后期撤销登记有49家,注销登记有家。目前合肥市本级社会组织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为家,其中,社会团体家、社会服务机构家、基金会5家。 每年上半年会对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年开展的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已经基本结束,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共有家,其中确定为合格的家,基本合格的20家,不合格的5家。 那么对不完成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有哪些惩罚呢?洪奇介绍,对“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进行整改,并纳入信用系统进行“异常名录”登记。 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社会组织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年以来撤销登记38家 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应该怎样处理呢? 洪奇介绍,对于这样不能履行职责、占用社会资源的社会组织,民政部门会对其进行甄别处理。对可以通过整改激活的社会组织,通过制定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如改正、重整、合并、更名等方式,使其起死回生;而对于严重违规或“僵尸型”社会组织则进行撤销登记。、年民政部门共依法对38家市本级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这其中包括合肥电镀协会、合肥市球迷协会、合肥市马术运动协会等社会组织。“这个等于是将这个社会组织拉黑了,对于该社会组织的发起人的个人信用等级也是会有影响的。可以说,这个处罚是很重的。”合肥市民政局一位负责人这样介绍。 此外,社会组织的退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洪奇介绍,社会组织也是一类法人主体,就像企业一样“有生有死”,对于结束历史使命,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社会组织,经清算后,民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办理其注销登记。例如合肥市民爱社会工作服务社、合肥市华南城食品商会、合肥市滨湖爱心服务车队等社会组织按规定办理了注销手续。 年以来,截止到年上半年,合肥市民政局对市本级社会组织总共撤销38家,注销51家,整改25家。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殷志强赵明玉 编辑许大鹏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anhuishengzx.com/ahxx/1566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