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我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数量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数量

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等19所高校,选调名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学历学位、专升本、独立学院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博士研究生30名,硕士研究生名,本科生90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对参加此次选调生笔试但未入围面试和面试后未进入体检考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将适时推荐到省市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体招聘工作按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博士、硕士研究生年8月―年7月,本科生年1月―7月);

5.18周岁以上,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年12月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年12月后出生),本科生25周岁以下(年12月后出生);

6.具备下述两项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校社团负责人);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年12月10日10:00至年12月25日15:0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年1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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