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能源新闻候选条目(19条)

1、煤炭行业提前完成全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年2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从年开始,用3年至5年的时间,煤炭行业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较大幅度压缩煤炭产能,适度减少煤矿数量,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得到有效化解,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

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启动以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八个配套文件,煤炭行业先后实行了个工作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年4月2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下半年以来,煤炭行业逐渐回归理性,供需基本实现平衡。截至年12月12日,煤炭去产能2、5亿吨的目标任务均已提前、超额完成。

2、《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

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互联网+”智慧能源(以下简称“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根据目标,能源互联网近中期将分为两个阶段推进,先期开展试点示范,后续进行推广应用:年至年,建成一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试点示范项目;年至年,初步建成能源互联网产业体系,建成较为完善的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

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的通知》,“互联网+”智慧能源实现项目征集启动。

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年)》

年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年)》(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技术创新的工作重点、主攻方向以及重点创新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计划》明确十五个领域的重点任务,涵盖煤炭无害化开采技术创新,非常规油气和深层、深海油气开发技术创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创新,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创新,先进核能技术创新,乏燃料后处理与高放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技术创新,高效太阳能利用技术创新,大型风电技术创新,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生物质、海洋、地热能利用技术创新,高效燃气轮机技术创新,先进储能技术创新,现代电网关键技术创新,能源互联网技术创新,节能与能效提升技术创新等。

4、G20能源部长会议提出:构建低碳智能共享的能源未来

年6月29日至30日,年G20能源部长会议在北京雁栖湖国际会议中心召开。这次G20能源部长会议是年9月G20杭州峰会的专业部长会议,主题是“构建低碳、智能、共享的能源未来”。27个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官员参加了开幕式。

会议的召开是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之后,中国落实《巴黎协定》的重要举措之一,同时也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能源治理的关键切入点。会议的召开为我国深入参与全球能源治理、引领国际能源发展方向、推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提供了重要契机。会议共形成4项成果性文件。作为年G20能源部长会议主文件和主要成果,《北京公报》重点强调G20成员国在应对世界能源发展共同挑战方面应发挥表率作用,并为此采取一致行动的意愿。主要内容包括,G20成员国支持并将积极落实《联合国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和在能源可及性、更清洁的能源未来、能源效率、全球能源架构、鼓励浪费的低效化石燃料补贴、市场透明度、能源安全等方面达成的共识。

5、中英法签欣克利角核电最终协议

年9月29日,中英法三方在伦敦签署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最终投资协议。这标志着中英关系“黄金时代”的旗舰项目在经历波折后终于实质性启动,同时中国新一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有望真正出海。

中国广核集团(以下简称“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以下简称“法电集团”)年9月29日正式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合作协议、与英国政府同步签署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收入及投资保障等政府性协议,并完成相关公司的股权交割。这意味着欣克利角C项目已经完成所有必须的审批和商务流程。

除欣克利角C项目外,中广核还将与法电集团在塞斯维尔C、布拉德维尔B两大核电项目上展开合作。其中布拉德维尔B项目由中广核主导、法电集团参与,双方在项目开发阶段的投资将分别占据66、5%、33、5%的股份,采用中国自主研发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

6、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及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两个《办法》

年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

两个《办法》指出,将遵循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同时提出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定价时,准许“收益率按管道负荷率不低于75%取得税后全投资收益率8%”等一些细则,此次两个《办法》的出台促成了天然气管道价格的独立,也成为天然气改革中的里程碑事件。同时,两个《办法》从无到有实现了对自然垄断环节输气管道的独立定价,要求企业将管道运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实现财务独立;初步形成了对天然气管道价格的监管思路和框架;为破除天然气管道公平开放“中梗阻”创造了条件。目前天然气行业中游设施不对第三方公平开放,基本上阻止了现有主体之外的其他气源进入天然气管网,造成相对的低效和高价。两个《办法》出台,使代输第三方气源有了计价依据,为管网公平开放创造了条件。

7、国际能源变革论坛达成《苏州共识》

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于10月29日至31日在江苏苏州举行,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江苏省省长石泰峰,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阿德南?阿明出席论坛并分别发言,论坛达成了《苏州共识》。

“年国际能源变革论坛”由国家能源局、江苏省人民政府与国际可再生能源署联合主办。本届论坛以“协调、发展、转型”为主题,与会各方围绕全球能源转型关键问题、深化国际能源合作、促进全球能源转型融合创新等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共商应对之策。

论坛重点围绕化石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终端能源消费转型、可再生能源协同创新发展、未来电力系统转型、交通能源转型、建筑能源转型、能源互联网、区域能源转型与分布式能源等领域,分享各国能源政策和转型发展经验,探讨全球一致行动,协同推进全球能源转向清洁低碳可持续发展模式。

8、《巴黎协定》正式生效

年11月4日,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巴黎协定》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各国在一份共同的法律约束下踏上了合力推动全球气候治理的征途。

中国作为《巴黎协定》缔约方之一,提出了有力度的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包括:第一,到年,中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要比年下降60%~65%;第二,到年,非化石能源在总能源当中的比例提升到20%左右;第三,到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到峰值;第四,增加森林蓄积量和增加碳汇,到年,中国森林蓄积量比年增加45亿立方米。

9、煤电受调控新增装机同比大幅下降

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连发《关于促进我国煤电有序发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暨发布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的通知》三个《通知》。根据《通知》精神,我国将建立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机制,严控煤电总量规模。对于各地新增煤电规模,对于存在电力盈余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安排新增煤电规划建设。

年9月,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取消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煤电项目的通知》,取消了一批不具备核准建设条件的煤电项目,涉及吉林、山西、山东等9省份15项、万千瓦煤电项目。10月,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调控煤电规划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控自用及外送煤电规划、建设和投产规模。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等级为红色省份的自用煤电项目(不含民生热电),纳入规划项目尚未核准的,暂缓核准。

调控措施效果显现,截至年前十月,火电共新增装机万千瓦,同比减少万千瓦。

10、金砖国家能源合作迎来新机遇

年10月16日,第八届金砖峰会在印度果阿邦举行。同时,印度作为峰会的东道国邀请孟、印、缅、斯、泰经合组织成员国参加金砖国家组织扩大会议。习近平主席与金砖国家领导人举行重要会晤,签署了一系列重要协议,取得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合作等一系列丰硕成果,使全球目光再次聚焦“金砖五国”。

11、《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

年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预期年,全社会用电量6、8万亿~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西电东送2、7亿千瓦,年均增长14、04%;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27%。

12、《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获审议通过

年11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国家能源委员会主任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会上,李克强指出,能源战略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支柱。当前,面对国际能源供求格局深刻调整、新一轮能源技术变革方兴未艾的形势,我国作为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必须抓住机遇,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技术、体制革命和国际合作,优化能源结构,努力补上能源发展中资源环境约束、质量效益不高、基础设施薄弱、关键技术缺乏等诸多短板,提升能源产业竞争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更好支撑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13、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年以来,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年11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天津市、青海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年11月30日,又批复了湖南电改综合试点。要求据综合试点方案制定完善输配电价改革、电力交易机构组建、电力市场建设、发用电计划放开、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备案。至此,电改综合试点达到了21个。截至目前,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基本全面覆盖,售电侧改革专项试点达到9个,国家能源局发布了个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

14、世界首条±千伏特高压工程开工

年1月11日,准东-皖南±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正式开工。准东-皖南工程起点位于新疆昌吉自治州,终点位于安徽宣城市,途经新疆、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安徽6省(区),新建准东、皖南2座换流站,换流容量万千瓦,线路全长千米,送端换流站接入千伏交流电网,受端换流站分层接入/千伏交流电网。工程投资亿元,于年12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计划年建成投运。

15、光伏扶贫融入国家扶贫攻坚战略

年3月23日,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自此,光伏产业精准扶贫自上而下的各个环节被打通。

16、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投入运行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试运行后,中国国家级平台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于年11月26日正式投入运行。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主要开展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石油等能源品种的现货交易。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建立是中国向国际能源行业迈出的重要一步。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建立对于降低进口溢价,并获得天然气定价主动权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这有利于中国争取天然气定价权,扩大中国在天然气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17、产油国15年来首次联手减产

年12月9日,欧佩克成员国与非欧佩克产油国在维也纳达成了联合减产协议,以缓解全球供应过剩,这是15年来达成的首个联合减产协议。此次达成协议的欧佩克成员国与非欧佩克国家产油量占全球产量的55%。除俄罗斯外,阿塞拜疆、巴林、玻利维亚、文莱等11个非欧佩克产油国,同意减产55、8万桶/日以配合欧佩克的减产行动。此前两周,欧佩克国家曾达成8年以来的首度减产协议,同意削减日产量万桶,头号产油国沙特减产幅度高达48、6万桶/日。

18、欧盟提出改革能源系统计划

年11月30日,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套涉及内容广泛的能源系统改革计划,旨在在全球向清洁能源过渡过程中,保持欧盟的竞争力。题为《全欧洲人的清洁能源》法规提案涉及能源效率条令、可再生能源条令修改,以及电力市场的设计、电力供应安全和能源联盟的管理规则等。

19、IEA预计到年全球能源需求增30%

年11月16日,国际能源署(IEA)发布《世界能源展望》。预计到年,全球能源需求量将增长30%,这意味着所有现代燃料的消费需求的上涨。煤炭需求前景存在鲜明的区域对比。欧盟和美国的煤炭需求(共占当今全球煤炭使用量的1/6)至年将分别下降60%和40%。中国正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转型,导致在展望期内煤炭需求下降近15%。到年,预计约有60%的电能来自可再生能源,在这之中,几乎一半电力来自风能、太阳能。

(责任编辑: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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