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印发安徽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办法的通知》,本办法所称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以下简称“监测评估”)是指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团省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内高等院校,对各地开展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监测评估和分析研判。 监测评估单位 监测评估单位为省内师资力量雄厚、在校生规模较大、社会责任感强、参与监测评估工作积极性高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省教育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负责确定监测评估高校名录,组建第三方监测评估专家库。 监测评估名录内的高校负责选择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形成相对稳定的监测评估骨干力量。 监测评估实行回避制度,监测评估单位不得在学校所在市的范围内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监测评估人员 监测评估人员由教师、学生干部、在校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组成,其中教师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监测评估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工作由省扶贫办、省教育厅和参与监测评估的高校共同组织,培训内容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测评估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统一佩戴由省扶贫办制作的“安徽省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工作证”开展监测评估工作。 监测评估对象 监测评估对象为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县(市、区)中年度拟出列的贫困村和拟脱贫的贫困户。 年度拟出列的贫困村和拟脱贫的贫困户名单由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上报,省扶贫办提供给监测评估单位。 年中监测评估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情况; (二)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情况; (三)到村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四)到村到户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五)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安排及实施情况; (六)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七)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八)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工作情况; (九)其他需要评估的情况。 年末监测评估主要内容(一)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情况; (二)到村到户帮扶项目实施情况及成效; (三)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四)到村到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 (五)贫困村产业发展及集体经济收入情况; (六)贫困户收支及“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七)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 (八)脱贫攻坚档案管理情况; (九)其他需要评估的情况。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潘欢欢 主办/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池州市信息办公室 协办/池州新媒体中心 郑州专治白癜风的医院治疗白癜风去哪里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anhuishengzx.com/ahmt/870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