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招生地域

  今年,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面向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内蒙古共计15个省(区)招生,每个省(区)均设有专业考点,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生源地以外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我院不予承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专业免试,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1.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取得14位考生号。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省(区)招办或考点规定为准。

2.考试安排

①我院将陆续公布各省(区)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敬请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年云南艺术学院和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山东省部分专业专业含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实行两校联考,专业成绩共用,两所学校分别确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择学校、专业填报志愿。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年在山东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及要求敬请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线(具体时间请   学院   ()(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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