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原创投稿。作者: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刘飞,特此感谢。未经允许,禁止转载。 近年来,多名厅级领导干部落马,《检察日报》也刊发多名贪官忏悔录,笔者随机提取22名犯罪的厅局级领导干部忏悔录。这22名贪官分布各行各业,其犯罪原因和犯罪心理各不相同,对这些活生生的贪官忏悔录进行归纳总结,找出其违法犯罪的原因,对今后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和对推进职务犯罪研究有重要的实践和理论意义。 一 22名忏悔贪官情况概览 从涉及罪名来看,22名厅级领导干部实施的职务犯罪中,以受贿犯罪居多,有22人实施受贿犯罪,占95.4%, 其次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贪污罪等罪名; 这22名贪官中,从职业上看,来自不同的职业,有党政机关一把手市委书记、市长、医院院长、出版社社长、大学校长(副校长)、企业领导; 从正职、副职犯罪情况看,既有正职“一把手”犯罪,也有副职犯罪,但正职犯罪概率明显多于副职犯罪概率(22人中,有12人系正职或一把手); 从犯罪数额上看,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到上千万不等;从量刑上看,从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到无期徒刑、死刑的都有; 从地域上看,有东部发达地区、也有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从犯罪领域上看,在组织人事调整、土地流转和金融运营、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党政机关等众多领域均有,但党政机关仍占支配比例,占77.27%。 从性别看,男性领导居绝大多数,超过90%,女性占比例很小; 从忏悔的原因上看,主要集中在放松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侥幸心理、贪欲、心态失衡、法律意识淡薄、权力失去有限监督和制约、为妻儿子女(情妇)犯罪、交友不慎、虚荣心过重等。 从犯罪的手段上看,主要集中在买官卖官、土地和房地产、暗中接受商业回扣、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为他人谋取利益上。 从悔过态度上看,绝大多数都能发自肺腑地忏悔,都能较为深刻地认识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但也有极少部分被判刑后没有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原因,片面地认为是自己“运气差、倒霉鬼”; 多数贪官受到法律惩处、付出自由或生命代价后,往往会有“悔不当初”的忏悔、都会有迟到的悔悟,在囚室内自算“七笔账”(分别是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自由账、健康账、家庭账、亲情账)。进入监狱服刑后,绝大多数都能认识到自由的可贵,都能发自肺腑地告诫在位的领导干部。 从犯罪本质上讲,都是把权力当成特殊商品,以权谋私:利用权力对资本进行“寻租”的腐败,权力资本腐败的核心内容是“不法奸商+神秘的关系资源+难以撼动的权力背景之间的黑金交易”,也是地方性腐败利益集团形成的基本公式。它不仅涉及官员与商人,还有侧身其间进行利益均沾的各种“关系人”,一旦犯案,则是案值巨大,窝案、串案(腐败团伙)比较显著。 二犯罪原因(心理)剖析 (一)主观原因 1、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道德防线崩溃。 几乎所有的领导干部在在反思自己犯罪原因时,均认为是自己放松了学习,放松了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是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李国富忏悔道:“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错位,使我的灵魂扭曲。走上犯罪道路,说到底是“三观”错位的结果,就我个人来说,是在“灵魂”上出了问题。 我从小争强好胜,这为我能够取得仕途、事业上的一点成功起到了推动作用,但也滋生了我处处想高人一等的心理。这种心理使我不断陷入两难境地,成为“两面人”。 明知天外有天,却还自以为是;明明败絮其中,还要张扬金玉其外;不追求生活奢侈,却长期发展婚外畸情;不崇拜金钱,却大肆收受和索取贿赂。这种扭曲的“三观”,带来的必然是扭曲的灵魂。“ 道德防线崩溃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先突破道德的边界,从行为操守不检点开始,进而突破法律的边界。 一些厅级领导干部的堕落就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在美色面前经受不住考验,背叛自己的誓言,贪赃枉法,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最终品行堕落、沦为人民的罪人。 调查发现,部分厅级领导干部为了满足女人的欢心,不惜铤而走险“弄”钱的占了40%多。经济上的犯罪与生活上的堕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原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刘宜清、原湖南郴州市副市长雷渊利等人即如此。 2、侥幸心理严重。 不少贪官认为,行贿和受贿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谁也不会送了钱又去检举告发,再者受贿的人比比皆是,不一定就能查到自己头上,反腐败就是抓倒霉的,自己不会倒霉到撞上枪口的程度。 这种侥幸的心理使贪官在受贿时脸不红、心不跳,从而走向犯罪的深渊。 据笔者统计,超过90%的贪官在忏悔录中描述自己首次作案后的感受,内心恐惧、思想斗争激烈,过了一段时间之后风平浪静,胆子越来越大,心理防线逐渐被攻破,以致由首次的“收了发抖”演变为后来的“顺其自然、心安理得”。 如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党组书记欧阳松这样描述自己的犯罪心理:“人开始时都有一种侥幸心理,其实这就是走向犯罪的第一步。 我以为行贿和受贿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谁也不会送了钱又去检举告发。因此,在侥幸心理的作祟下,自认为不会出事而放任思想防线的崩塌,结果应验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铁律!” 3、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 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恣意妄为,就会像失轨的火车、脱缰的野马,就容易被高压线电倒,必然付出惨痛的代价。 四川省原副省长李达昌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就是其中的典型案例。 江苏民政厅原副厅长程韶韵忏悔道:党纪国法我也学过,就是没有遵守。在江苏省民政厅我也分管过纪检监察工作,然而我讲的是一套,做的又是另一套,所讲的道理和规定只不过是掩盖自己收受钱财的“虎皮”。如果我的法纪观念强一点,把杨厂长给的1万块钱交给纪委,将所收的“红包”全部上缴,并在厅党组会议上明确提出来不准收受,也不至于今天害己又害人。头脑中没有法制观念,无视法纪,使我一步步地走向歧途。 4、贪婪。 追求财富没有错,但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关键是不能捞取不义之财,更不能以权谋私。 很多领导干部,根本不缺钱,但由于消极地看待社会阴暗面,对组织和领导的教育听不进,私心不断膨胀,有了第一次的心安理得,贪婪便开始膨胀,贪心越来越大,贪念膨胀到一定程度基本是来者不拒。 原任江苏省淮海工学院副院长贾军衔在《拜金主义只能使人走向贪婪》一文中忏悔道:“贪婪使我留下深深的悔恨,现在我知道,金钱与自由相比,自由是何等的珍贵。每个人都希望拥有幸福,但拜金主义不会给人带来幸福,只能使人走向贪婪。” 以“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出名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从拿1万元的“好处费”起步,到几十万元、数百万元地贪污受贿,一直到挪用巨额公款,给全市留下上亿元的巨额债务。在贪婪不断膨胀过程中,他生活荒淫,包养情妇,为情妇买车、买房,为私生子设立“生活基金”。 5、交友不慎。 在任时,“朋友”亲近、仰慕、敬畏领导干部,主动上门套近乎,围绕的是一张张笑脸、一声声溢美之辞。这些“朋友们”为了自身利益,送钱送礼,五花八门,总是无微不至地关心领导干部。 但是一旦领导干部走进了监狱高墙内,这些所谓的“亲朋好友”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可能又和下一个贪官套近乎、交朋友了,从而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长刘宜清这样描述自己交友不慎、为人利用走上犯罪道路:我认识了李某,李是某实业公司的老板。没过几天,李某给我打电话,说想请我吃个便饭。我想自己已是快60岁的人了,在位的时间也不多了,既然有人盛情相邀,何乐而不为呢?晚餐后,李某又请我到KTV包厢唱歌,尽兴后,他又把我带到一家豪华的桑拿浴室,专门挑选了一个小姐为我做全身按摩。以后,凡是李某邀请,我都满口答应,每次都是乘兴而去,尽兴而归。不久,李某以1000元的月薪请了一个按摩女张小姐到他公司里做“攻关小姐”。他给我打“公司最近来了一个蛮会喝酒的小姐,今晚就叫她陪您喝几杯?”酒席上,张小姐使出浑身解数频频向我发动攻势,敬酒夹菜讲些“荤段子”。酒足饭饱后,李某悄悄塞给我5000块钱,说他已在酒店开好了房间。这时,张小姐来搀扶我:“让我送您去房间休息吧。”我半推半就地随她进了房间……这时的我利令智昏,早已把党纪国法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金钱女色的诱惑下,我从“宜清”变成了“不清”,我忘记了一个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准则,成了李某利用我牟取私利的“工具”。在商场上的那些所谓朋友没有一个不是冲着我的职位来的,而我却还以为这些朋友可交,结果在他们甜蜜蜜的迷魂汤中迷失了自我,成了他们摆布的一颗棋子。 因交友不慎而犯罪的还有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国富、原四川省雅安市副市长汤福锦等人。 6、心态失衡、升迁无望、为子女考虑。 一、心态失衡、为子女考虑合并在一起也容易导致职务犯罪。 如甘肃省兰州市连城铝厂原厂长魏光前在《与生命和自由相比,金钱不值一文》中忏悔道:一是我认为自己吃了很多苦,想着一旦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就没有了权,人走茶凉。所以,这种想法导致了心理上的不平衡。 二、觉得自己在政治上已没有了升迁的可能,还是为晚年生活做点准备,到时候和老伴养老也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三、想在退下来前给儿女们打下一个好的物质基础。如果自己在台上不给他们帮帮忙,害怕退下来以后会遭他们埋怨。 四、自己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是心怀侥幸。自认为送钱、收钱都是一对一,人不知鬼不觉。可是当我被判以重刑,特别是面临死亡的时候,我才开始细细地品味“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古语,也才真正认识到:对于生命和自由来说,金钱的确不值一文。为亲情所困而犯罪的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医院院长孙正义均有类似的感受。 7、虚荣心严重。 虚荣心严重导致职务犯罪的,不具有普遍性,但也个别地存在。 如原江西红星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傅建军称自己“愚不可及”,是虚荣心导致自己犯罪:“通过这次的反省思过,彻底认识了自我,特别是回顾为潘某六次筹钱(挪用公款)的全过程,才真正认清自己是一个多么爱虚荣、爱面子的人。当潘某第一次要求帮助时,她和曹某当面的百般吹捧,使自己迷失了党性和原则。当然,这种爱虚荣、爱面子说到底还是私欲的反映,也是造成腐败的根源。” 对名利无限度的追求,也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李国富走上犯罪道路的推进剂。他说:“应该说,15年的时间,从一个无名小卒走上副厅级领导岗位,我得到的够多了。但是在不健康的吹捧、恭维声中,我自己飘飘然起来,还想当更大的官,出更响的名。为去跑官,我伸手拿了不该拿的钱。为了出名,我以自己微薄的学识积累硬走出书之路,把解决资金的手伸向不该伸的地方,得到的却是臭名。结果自作自受,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客观原因 1、不可否认,社会环境对厅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产生影响,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唯“金钱论”、“一切向钱看”的思潮盛行,比谁的钱多、比谁阔气的攀比心理也无所不在地侵蚀着人们的心灵,使一些领导干部产生对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 私有观念的存在及一些社会不正之风的助长,诱发了部分领导干部的贪婪心理; 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客观存在的“潜规则”也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人们去腐败。 浙江省宁波市政协原副主席励奎铭深刻地认识到诱惑多、陷阱深,防不胜防,并写文章告诫自己和他人要常用好“三盆清洁水”。但是很遗憾,励奎铭本人最终未能经得起外界诱惑。 不良社会风气对职务犯罪人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莫过于江苏民政厅原副厅长程韶韵,他在《我把钱看重了》一文中忏悔道:“……召开全省民政局长会议期间,一些民政局给厅领导作“贡献”,或春节期间一些单位来拜年送上几百元上千元的现金时,我都收下了,说不收也只是一句客气话。心想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我有别人也有,就顺其自然吧。当我2001年做心脏手术和养病期间,一些单位和个人以慰问名义给我送钱时,我已感到心安理得,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的正常现象,没有觉得是在非法敛财。” 2、(一把手)领导干部权力过大、无法监督制约。 拒绝监督或无法监督也是部分厅级领导干部敢实施受贿犯罪的又一诱因。 在现行监督体制之下,对于厅级领导干部,同级的纪委和监察部门往往难以起到监督作用。 要想厅级领导干部不腐败,更多的是依靠道德自律,即“让你自己的左手监督你的右手”,而非严格的监督制度。 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说:“我当了市长以后,没人管,成了党内个体户。如果有人经常管我,不至于走到今天”。 无视监督、顶风作案也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原副主任李国富走向犯罪的深渊。他说:“对我不良行为的苗头,群众早有发现和察觉。“三讲”时大家所作的尖锐批评和我低票通过的情况,只在我心头沉了一下,并没有触及我的灵魂深处,我不是思过而是发泄不满。到后来,群众联名举报我,领导还专门跟我打招呼,我却置若罔闻,甚至顶风作案。如果接受监督的意识强一点,我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偏重于向国家机构授予比较宽泛的权力,但在授权的同时却没有强调对于这些权力的限制。 这样的立法实践,不利于促使当代中国的公共权力特别是国家权力成为有限的权力,也不利于实现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尤其表现在对“一把手”的监督上。 一个官员,一旦当了“一把手”,他就成了其所在地区或单位的重要角色,下面的人往往唯其马首是瞻。 所以一旦成了“一把手”,就像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子”被摘掉一样,有了很大的自主性。这时,如果不能很好的发挥监督的作用,极易导致权力的滥用,就容易出现职务犯罪的“一把手”现象。 如近5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宗,被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被告人达到人。这些案件呈现出六大特点,其中一个就是“一把手”犯罪现象凸出。在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办理的大案要案中,“一把手”犯罪比例高达70%。 原任湖北省武汉市委委员、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张克孝,其《在一个岗位上待长了容易目空一切》一文说:“出了这个事,我想一方面是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在领导岗位上形成了独断专行的作风……干部不能在一个岗位上待得时间过长,否则容易形成弊端。 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待得时间长了,总觉得周围的人都比自己资历浅,都是自己提拔起来的,容易养成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的想法。” 上述论述主要是从贪官犯罪的主要原因或者犯罪的显著原因(心理)来阐述,实际上,每名贪官之所以实施职务犯罪,都不是某一个原因单独所致,而是多种原因综合在一起所形成的合力所导致的。 常见的忏悔是各种原因综合在一起: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没有常修为政之德、缺乏对法律的敬重意识、侥幸心理作祟等等。在思想信念动摇、不良社会风气外化和作用下,在侥幸心理怂恿、支配、占据上风的情况下,开始实施违纪违法行为。 如原中共阜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韩希鹏《我的物欲不断膨胀》一文中形象地描述: 首先,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思想政治素质差,缺乏党性观念; 第三,侥幸心理在我的思想上占了上风。 众所周知,几年前阜阳的党风和社会风气确实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在这种非常时期,尤其在严峻的形势面前,我没有做到自警、自省,没有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洁身自好,更没有慎权、慎微和慎独,反而认为上级领导自身不正,我收受钱物不会有人去追究,自己不收是吃了亏。 为了使自己的行为不被发现、不受追究,也为了“自我保护”,在收受钱财问题上我采取了“四不收”的办法。 一、领导交办的事情不收,怕领导对我有看法,影响我的进步; 二、两个人一起送的不收,怕有证人或用公款记我的账; 三、不愿办、不能办的事情不收,想当“正人君子”; 四、办不好的事情不收,怕给自己带来麻烦。” 再如原安徽省淮北市副市长王汉卿在《“四种心态”四点教训》一文中剖析自己的蜕变过程:“在当时主要有四种心态。 一、碍于面子。 逢年过节时,有的关系比较好,不收怕人家的面子过不去,于是就收下了。 二、认为“湿鞋难免”。 阜阳的风气就是这样,找人办事要送礼,不找人办事也要送礼,既然人家都收,甚至有人贪婪地收,我零零星星收一点也是正常的,不收反而被人说是假正经。 三、心安理得。 认为自己从来没向别人要过,都是人家主动送的,当场退又退不掉。四是侥幸心理。尽管每次收人家钱时,我心里也忐忑不安,怕违纪违法,但每次又是侥幸心理占了上风,认为人家既然送礼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送过礼后不会胡乱讲,不会出问题。 四点教训是:理论学习不认真、宗旨意识不牢靠、廉洁自律不严格、自我修养不自觉。” 总之,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可以用来干好事、干实事,为老百姓谋福利,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取私利,损害群众的利益。 权力是发挥正效益还是负效益,关键在于为政者是出于公心还是私心。 贪官们用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用权力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反受其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懂得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还要认识到人民把权力赋予给你,是要你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取利益。 当你拥有了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就意味着承担了相应的责任;有多大的权力,就承担着多大的责任。 但愿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能警醒手握权力的人,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 反贪之家 反贪精英的课外书 个人 长按北京中科医院是怎么样白癜风的前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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