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有关规定,我省年第一批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附件:安徽省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详见省科技厅网站) 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年12月6日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anhuishengzx.com/ahxw/1204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