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省税务系统自年7月1日起全面试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以下简称《合作规范(1.0版)》)。为保证我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特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抓国地税合作是本职、不抓国地税合作是失职”的理念,把国地税合作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积极引领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新常态。省局成立由双方主要负责人共同担任组长,各自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制定年度合作计划,部署年度重点合作事项,加强对本区域合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要周密部署,把试行《合作规范(1.0版)》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为确保试行工作顺利完成,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共同成立合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龙岳辉(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武(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倪廷辉(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倪三立(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货物和劳务税处(国税)、劳务和财产行为税处(地税)、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税)、所得税处、收入规划核算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国际税收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地税)、稽查局、信息中心(国税)、电子税务信息管理中心(地税)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市、县(区、市)局参照以上格局建立一级抓一级、级级有人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双方合作,确保《合作规范(1.0版)》试行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合作规范(1.0版)》是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旨在推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深化合作的作业标准和操作指引。各地应站在方便纳税人办税、提高征管效能和规范执法行为的高度,一方面,通过内部网站、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在税务机关内部树立合作新理念和新思维,使税务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掀起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新高潮;另一方面,向党委政府汇报,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让纳税人知晓国地税合作内容,并通过各地务实合作让纳税人充分享受便民办税春风之利,切实营造良好的内、外部舆论氛围。 三、建立机制,明确职责 为保证《合作规范(1.0版)》有效落实,省国税局、地税局结合全省国地税年初工作部署和相关合作工作进展情况,联合制定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重要情况通报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国地税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4)和《年度国地税合作项目重点任务分解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5),着力在合作机制、纳税申报、税收分析、信息共享、征管规范和国地税合作规范试行、金税三期推广、税务稽查等方面先行先试,实现突破。 各相关责任单位一要细化本地合作事项,理顺合作工作程序,做好与《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的有机衔接;二要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对本单位、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确定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征管科技部门负责试行《合作规范(1.0版)》的统筹、协调、规划和推进工作,做好本部门职责内容的业务分类指导;办公室负责试行工作的宣传报道、绩效考核和网站栏目维护;各业务部门负责《合作规范(1.0版)》中本部门职责内容的工作计划和业务分类指导;信息中心负责相关应用软件的适应性调整等信息化配套衔接工作。 四、跟踪反馈,严格考核 各单位应对《合作规范(1.0版)》试行情况,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月将本地合作工作进展情况,通过FTP向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联合报送(报送北京白癜风医院哪家专业北京白癜风治疗哪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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