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1月份的申报纳税截止期为1月21日,逾期将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为了您能够方便快捷办理涉税事项,我们提醒您在繁忙时段错峰办税,请予以理解配合:一、每月申报期结束前3个工作日为办税服务厅业务受理高峰期,同时也是网上申报和电话咨询繁忙期,为了提高办税效率,建议您错锋办理相关业务,避开网络繁忙时间,错时拨打-2热线电话及--纳税人端税务软件支持电话;二、建议您尽可能采用网上或自助方式办理涉税业务;三、我局门户网站(“我要咨询”、“局领导信箱”、“纳税服务投诉”等)、咨询电话-2、海南省保亭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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