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推进安徽跨境电商发展新闻发布会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召开。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省商务厅副厅长朱丹作为发布人参加。分别介绍了推进安徽跨境电商发展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新闻发布会现场

1介绍有关情况

年,合肥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监管要求,从两方面全力推进安徽省跨境电子商务业态发展。

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介绍相关情况

01

优化结构布局,拓展多元出口渠道

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城市布局拓展,由合肥拓展到芜湖、安庆、马鞍山。

业务结构优化,跨境业务覆盖网购保税进口和零售一般出口。

芜湖、安庆实现了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通关。

马鞍山优化整合综保区海关监管场所实现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业务通关。

合肥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开通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业务。

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展,实现跨境电商商品搭载中欧班列运输出境。

02

量身定制举措,全面释放政策红利

量身定制的《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措施》全面推进落地。

“代收代缴、汇总计征”的零售进口缴税模式,无须逐票清单进行纳税,削减了企业制度性成本。

对境外入区动植物产品的检验项目,实行“先入区、后检测”,减少了企业等待时间。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一般工业制成品,在有第三方检验合格或企业承诺符合国家标准的前提下,不实施检验,方便了产品出口。

开展申报前咨询服务,对归类、优惠促销价格、运费、保险费等申报要素进行预认定,提高了通关便利化水平。

年,合肥海关结合安徽实际,推出《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八条措施》。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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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续优化通关、监管模式。对安徽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内不涉及出口征税、出口退税、许可证管理,且单票价值在人民币元以内的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可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对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业务,可采取总单作业模式实施监管;合肥关区内转关运输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可采用“跨境电商”转关模式进行转关。其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所在地海关可将转关商品品名以总运单形式录入“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一批”,无需随附纸质转关申报单及转关商品详细清单;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商品,如不涉及退税或者能够提供国税部门未退税证明、退税己补税证明,经审核为原出口电商商品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退回的,准予不征税复运进境,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可单独运回也可批量运回。

(二)探索培育跨境电商新功能。支持安徽省内特殊监管区域在现有监管作业场所的基础上进行优化整合,建设符合跨境电商监管要求的作业场所,开展跨境电商零售一般出口业务;结合海关总署关于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要求,加强政策宣传,提前引导、培育主体企业,助推安徽省跨境电商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和海外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自由、便利、规范发展。

(三)夯实业务运行基础,提升通关效能。提升企业清单申报及包裹出区的时效性,针对“双十一”等重点节点期间业务增长情况,优化现场监管人力资源,选派业务能手下沉一线,保障业务运行畅通;指导企业提前进行系统压力和备用线路测试及库存盘点、数据备份、系统优化等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省商务厅副厅长朱丹介绍相关情况

一是坚持多点联动,凝聚各地、各级跨境电商发展合力

先后分3批认定发展9家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

二是坚持招大育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全面触网上线

招引一达通、考拉海购、孩子王、雅娜购等一批跨境电商知名项目落地,吸引敦煌网、阿里巴巴国际站、大龙网、eBay等一批主流跨境电商平台与省内多个市合作。

三是坚持政策支撑,加快形成较为完善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

重点支持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平台建设、园区发展、物流保障等方面,并根据企业发展诉求及时优化调整政策。

四是坚持服务保障,为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硬件环境

切实加强培训服务,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切实完善配套保障。

2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

除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四个城市以外,我省还有哪些城市可以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跨境电商企业可否在我省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

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

原则上省内所有城市均可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业务,但需具备以下条件:

1.开展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和一般出口业务需建有按照快递类或邮递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规范设置的监管作业场所,同时,开展直购进口业务的物流企业应为邮政企业或已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登记手续的进出境快件营运人。

2.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网购保税进口A和特殊区域出口业务需建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同时,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的城市必须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

年,海关总署发布75号公告、92号公告,明确上海、宁波、广州等2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合肥海关目前不在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直属海关范围内,因此跨境电商企业暂时不能在安徽省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今年,合肥海关将积极向海关总署争取成为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直属海关。

香港大公文汇报

请问谢关长,您刚才提到了使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办理报关手续以及总单作业模式监管,请问有何便利性?

合肥海关副关长谢国柱

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模式,企业上千种商品税号备案可以简化为几十个,企业申报的繁琐程度降低了上百倍。同时,海关直接将清单数据统计纳入货物贸易统计,企业无须再汇总报关,提高了申报准确率和通关速度,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可极大地缩短出口申报时间。

在分单作业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必须逐个报送跨境小包裹分运单的运抵信息,而总单作业模式下将总提运单和分运单建立起关联关系,只要报送一次总提运单运抵即可满足运抵信息报送要求,从而大大减少企业的工作量,提升通关时效。

监制:彭军

编辑:谢致吴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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