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作出了《关于对县政府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督促落实的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落实的直接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逐条对照检查,查找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方案,坚决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认识程度较高,整改措施得力,整改效果明显。现将各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财政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 1、超调资金.18万元。年超预算支出指标(计划)调度南溪镇政府资金万元,调度双河镇政府资金55.18万元,调度槐树湾乡政府资金万元。年10月,县国库从拨付南溪镇土地出让金.74万元中收回万元,同时,通过日常调度收回双河镇55.18万元、槐树湾乡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预算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未缴国库.03万元。年预算内专户存款利息收入80.2万元,加上结转利息收入.83万元,两项合计.03万元未缴库预算收入。两项利息收入已于年10月份全部缴入国库。 3、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要进一步细化。年12月从教育附加和城建税中提取8%安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验收信息化、实验仪器设备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学校;安排学校水毁工程资金万元,未明确到具体学校和项目;安排学校建设缺口资金.8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学校和项目。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要求整合财政资金予以支持,上述资金统筹用于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现已责成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细化项目,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4、自我保障能力不足问题仍较为突出。由于我县是集山区、库区、革命老区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同时又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缺乏重点税源企业和支柱产业支撑。虽然年全县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但相对支出而言,自身组织财力收入保障仍不足20%,对上依赖性较强,自我调控、自我发展能力仍然不足,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二)关于非税收入征管问题整改情况 1、滞留应缴国库(专户)非税收入.27万元、应上缴分成收入3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国库扎账后各执收单位缴存的非税收入属于在途收入,已不能在当年缴入国库,年1月份已全部缴入国库。 2、应缴未缴国库预算收入.62万元。由于该项收入主要是一次性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加之年全县财政收入增长较快,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过高,为调控财政收入规模和非税收入比重,该项收入虽然未缴入国库,但是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已通过财政专户支出。 3、通过财政专户列支预算支出.2万元。主要原因为管控收入质量问题,按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要求,该款有专门用途,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通过财政专户支出。 4、应缴未缴国库收入.09万元。该资金为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账户暂存各单位财政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目前尚未入库,有待整改落实。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1、将专项资金以入股方式拨至相关企业。主要原因是为支持县域企业发展,创新企业资金管理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在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县财政将万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拨到县工矿公司,由县工矿公司以入股方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企业。今后将加大对财政投入资金跟踪问效力度,加强入股资本金的管理。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年农业5项专项资金结存.8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年以前大部分专项资金下达较迟,无法及时安排到具体项目;二是由于农业、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在项目安排上滞后,导致上年项目资金到账、下年才能形成实际支出现象,长期以往,资金滚存结余逐年增大;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推进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造成财政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年,县财政部门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开展会商、下发通知等措施,加快财政农业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到年10月底,该项资金已完成决算支付.23万元,上缴国库存量资金.14万元,农业专项资金当年收支结余大幅下降。 3、年企业专项资金2项结存.2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施工企业实力不足,工程进度缓慢,项目竣工后又不及时组织验收和决算审计,直接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年,县财政局加大对项目资金的清理及报账督查力度,督促部门加快工程验收和决算审计,加快项目资金报账进度,截至年10月底,该项目资金已支付.18万元,占上年结存资金88%。 4、年度其他专项资金共10项当年结存58.67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部分项目资金下达较迟,如企业避险解困资金26万元于年12月拨入,当年无法支出。到年10月底,上述结存资金已累计支付.02万元,占上年结存资金的92.5% (四)关于财政局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 1、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年4月4号凭证漏记固定资产4.05万元已于年5月份补记入账,并已补录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2、超范围列支费用40万元。年7月14号凭证中列支的40万元,主要是为支持县财政局帮扶支持槐树湾乡码头村农民文化乐园建设。县财政局对该项资金进行了跟踪检查,该项资金已纳入村级“三资”账户管理,全部拨付用于农民文化乐园村级公益项目支出。 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专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涉税数据共享不到位和土地出让“先税后证”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地税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网络,建立全面登记机制,将所有纳税人占用使用土地信息及时录入征管系统,加强税收源头管控,确保应收尽收。 2、漏缴耕地占用税的问题。针对专项审计提出的违规占地46户漏缴耕地占用税的问题,县地税局逐户进行了核查,其中41户合计违规占用耕地.5平方米,应征耕地占用税70.02万元,经国土部门、审计部门确认,占地不超过2年,经国土部门处理,土地已恢复原状,符合省地税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皖地税函〔〕号)第五条第二种情形,不征耕地占用税。一户为县小南京学校,涉及占用耕地平方米,该校占地建设为教学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予免税。其余四户违规占地平方米,已经补征耕地占用税17.10万元。 3、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问题。一是对新登记的4宗土地未申报纳税问题。已逐户核查,其中六安国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3月取得的土地13.33万平方,因企业经营困难,该企业正按程序办理减免税收;金寨华西科技有限公司年12月16日取得的土地,按照规定当年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对应予纳税的另外2宗土地已于年9月补征土地使用税65.82万元。二是对部分企业未按照确定的期限连续申报土地使用税问题,通过下达税收催缴文书等方式督促企业申报,截至年9月,23户已申报缴纳,2户正在按程序追缴,部分符合困难减免政策的企业正按照规定办理减免税审批。三是对少征城镇土地使用税.58万元的问题。截至年9月已全部补征到位。四是对个别企业未按规定的起征时点申报土地使用税问题。经核查,金寨县汇丰商砼有限公司年8月取得土地使用证,企业一直认为土地使用税以办理土地证的日期为纳税起始日,造成实际上没有按税法规定时点入库,目前企业正积极筹款将于本月补缴欠税。 三、环保专项资金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排污费征收档案不规范问题。县环保局已于年8月从县政务中心复印了“一般缴款书”存根联,规范了征收档案。 2、“一费制”账户未及时分解排污费71.56万元问题。县政务中心已于年10月上旬将年度“一费制”账户排污费分解表交到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由县非税局统一安排清算解缴。 3、县财政未分配秸秆焚烧资金80.93万元问题。县环保局、农发委、财政局已将未分配资金80.93万元纳入年秸秆焚烧奖补资金统一分配。 4、环保专项资金分配问题。一是滞拨的秸秆焚烧资金.85万元,县财政局于年7月、10月分两次全部拨付到位。二是乡镇滞拨秸秆焚烧奖补资金62.69万元已经全部打卡发放到位。 5、县环保局挪用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60.13万元问题。县环保局已于年8月专题报告县政府要求资金支持,政府批准后将及时归还挪用的资金。 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公务接待管理不到位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认真查找相关资料,补齐附件单独装订成册,同时,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做到公务接待清单、派餐单、来宾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三单合一。二是对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了各基层单位公务用车派车制度。公务用车维修严格按照《金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定点维修企业维修并执行送修审核程序,加强了车辆维修管理。三是对支出票据报销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严格支出票据的审核,确保报销手续及附件齐全。四是超标准支出和礼品支出问题。这属原质监局遗留问题,为陈欠债务。五是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问题,单位已于年对误餐补贴的发放进行了整改与规范,执行元/月/人的县直单位统一标准。产业园区所按双重标准重复领取加班费问题,年7月5人均退回多发加班费元,缴至县整治滥发津贴补贴清缴专户。 2、无依据发放地理标志商标奖励资金6万元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向金寨县科技局、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进行了函询,通报了审计意见。金寨县科技局和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表示拨付的资金均用于地理标志商标申报支出。今后,单位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发放专项奖励资金,不再更改发放对象。 3、无依据收费6.9万元问题。年度,共9个乡镇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6个站所给予了经费补助共计6.9万元。这些经费补助,一部分是基层站所配合乡镇政府开展专项整治,乡镇政府给予的经费补贴;一部分是乡镇政府对基层站所的办案奖励,是按照当时出台的奖励文件执行的奖励,并不是主动收费行为,今后将杜绝此此类问题发生。 五、县农业发展委员会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年末个人支出挤占挪用财政资金65.98万元。 (1)年挪用财政资金垫付职工个人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33.26万元。已全部收回,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2)年挪用财政资金垫付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医疗保险金等社会保险费31.24万元。已全部收回,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3)年末县农发委账面反映垫养老保险金1.47万元。该垫付为原畜牧水产局-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账务处理有误,应作支出处理,待报县国资委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2、个人拖欠公款13.03万元问题。已收回欠款12.85万元,1人下欠0.18万元,已死亡,欠款已报县国资委审批核销后进行账务处理。 3、未缴非税收入57.18万元。该笔往来账为--年原县畜牧水产局长期挂账,历史滚存,应作冲销支出处理,待报县国资委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4、未及时报账43.95万元。此款为参加农交会、招商推介会等公务活动干部出差借款,已全部履行报账手续,整改到位。 5、无预算列支出国费用10.65万元。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宜都是由省农委、安农大统一安排,并经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批,因事先不能预测,导致-年度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今后,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追加预算程序,加强经费预算管理。 6、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极少数支出报账无财务负责人审批。原因是财务负责人出差,已电话请示经同意先行支付,事后补签,但由于经办人员工作疏忽,未履行补签手续造成的。单位已认真核实支出的的真实性,补充完善相关财务手续;交通派车、公务接待派餐单据填写开具不规范,无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现已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招待费、车辆费用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问题整改情况 1、挪用农民工保证金问题。金寨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试点项目是年扩大内需中央政府公共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地方配套资金万元,年4月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中央投资款已到位,但地方配套资金却没有落实,致使施工方无法按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为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从农民工保障金专户的利息中暂借71.51万元支付项目工程款。单位已向县政府请示要求支持解决,政府审批后立即归还挪用的农民工保证金。 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审计中出现的不合格发票进行了分类整改,原始发票未盖章的,已责成相关票据经手人到发票出具场所补盖了发票专用章;业务实际发生费用与发票项目名称不统一的,已向当事人追回报销的款项元,并上缴到单位对公账户。为加强发票审核工作,单位成立了票据审核小组,每月10号和20号为票据审核日,票据审核小组集中汇审汇签,未经审核小组审核通过,一律不得报销。二是制定了《金寨县人社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了接待标准和接待流程,“三单”不全的一律不得报销入账。三是对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制度问题,局机关原有的三张公务用车全部进行了公务用车改革,纳入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经县政府批准,下属事业单位劳动监察大队配置的一辆公务用车,车辆严格实行加油卡定点加油,以现金支付的油票不予报销。 3、往来款项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农民工保证金专户“暂存款”现已按照债权人、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56万元,全部是转到局基建户的款项,现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原劳动保障局和原人事局合并时转入的长期挂账往来款,单位已委托金寨县公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已上报县国资委,待批复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4、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工程未转入固定资产问题。根据审计意见,已催促工程公司开具工程票据进行结算,现已结算完毕,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审计跟踪检查表明,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积极主动进行审计整改,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达到了审计目的。今后,请县人大常委会继续给予指导、支持和监督。 年11月21日 全文链接:鍖椾含娌荤枟鐧界櫆椋庣殑鍖婚櫌鐧芥娌荤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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